7月11日省物价局等规范海南幼儿园收费行为,细则今起执行

今天,这刚听到个消息,省物价局和教育、财政部门搞出个事——《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!这可太影响家家户户了,咱赶紧来看看咋回事!

新规适用范围

这《细则》一出来,覆盖面可太广!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不说,只要是在咱海南省行政区域内,那些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幼儿园,不管是公办民办,全日制、寄宿制、半日制的,就连小学附设的学前班、幼儿班都算在内!这就好比给全省的幼儿园收费都套上了一个“紧箍咒”,全方位进行管理

公办园费用标准

咱先说说公办幼儿园。那保教费收费得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!具体咋定,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、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来提出意见,然后价格和财政部门审核后,三部门一起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。住宿费,就由市县级价格、财政、教育部门制定方案,报省里审批,而且还规定了只能按实际成本来,不能想着盈利!

民办园收费规则

说完公办的,咋能不提民办幼儿园。《细则》里也写明了,民办的保教费、住宿费得根据保育教育、住宿成本,办学质量还有评定等级来确定收费标准。定好之后,向当地价格和教育部门备案就可以执行,咱一看,民办收费好像比较灵活,可就算灵活也受着规定管着

服务性收费原则

幼儿园,做好正常保教任务之外,也有些服务可以向家长提供。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得“家长自愿,据实收取,及时结算,定期公布”。而且这些服务性收费还有代收费项目,也实行了目录管理,不在目录里的,幼儿园你可不能收!这一招挺妙,咱做家长的有啥费用心里可就更有数了,不容易被乱收费

禁止额外收费情况

哎呀可不得了,《细则》里还强调了这幼儿园可不许乱来!比如说在保教费之外安阳市农机发展中心网,不能以办什么实验班、特色班、兴趣班的名义再去要钱;还有那个和入园挂钩的赞助费,统统不能收!你再这样额外收费,那就违背着这个《细则》!咱得按规则走不是?另外还说只能按月或学期收保教费,还不能跨学期预收,这不是给咱家长很大便利

新规长远意义

《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对咱们群众可是大好事!咱家里有孩子上幼儿园的,心里石头落下一大块!政策完善了收费管理、规范了收费行为,保障了孩子权益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,还促进幼儿教育可以健康发展。咱孩子能安心入园、接受良好教育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,这就是最大的事!大家觉得这个《细则》是不是特贴心?